
這是一篇真人真事。
我想你們看完這一篇,我就正式的裸體了。
這一個系列,我要跟大家分享,關於成為一個部落客的過程,還有蛻變成作家的血淚史。
(想知道部落客跟作家到底在幹嘛,那你們真的不要錯過這一個系列!)
那麼,準備好了?故事就要開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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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來聊聊『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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鎂廷跟竹茂(我天兵的父母是也)對年幼的我一直採取放牛吃草的政策,
為了杜絕我跟前跟後、不斷追問著十萬個為什麼把他們逼瘋,
鎂廷每周都會以一個亡命來奔的姿態飛奔進錄影帶出租店,
租個10片、20片的卡通來打發我。
(現在回想起年幼的我,我都想掐死自己了,所以我完全能理解鎂廷想打發我的行徑)
這招老實說真的跟伏冒熱飲一樣快又有效,
有了小叮噹後我立刻忘記我的父母,兀自沉浸在卡通的世界,
還沒上幼稚園大字因此習了幾個,
讓我的姨丈一度誤會我是神童(事實證明他真的是誤會了)。
因為老早就學會文字,我開始一頭栽進了書本的世界,
從一年級開始,我不是在看書就是在看書的路上,
格林兄弟、安徒生,世界民間故事,
琦君、王鼎鈞跟劉墉,到我的愛曼娟老師跟簡媜,
下里巴人一路到陽春白雪,不管那個階級我通通都有涉略。
媽媽樂見其成,秉持著愛看書的小孩不會變壞這個基本原則,
我自得其樂,她樂得清閒,會分享故事給妹妹盧佳幫鎂廷帶小孩,
甚至還會自己編故事告訴妹妹,
win win!
我就是健達出奇蛋,鎂廷的三個願望一次滿足。
於是,我開始喜歡『故事』。
書讀得越多,文章就寫得越好,
這件事情跟蘋果一定會往下掉一樣是個不可逆的真理。
我踏入了參加亂七八糟、大大小小的徵文比賽的迴圈,
連我本人也深感意外的屢創佳績,
竹茂擁有了一面以我作文比賽贏來的獎狀當壁紙的牆,
(至今他提起這段往事還會回味無窮)
漸漸的,我對『寫作』這件事情有執念。
人啊,一旦有了執念,你就會發揮比平常更大的集中力跟毅力去追尋想要的目標,
難怪有『慾望就是進步的最大動力』一說,
我開始對於使用一堆小朋友看不懂的成語、古文、怪字起了偏執,
自動自發的去接觸起唐詩三百首順便背了宋詞,
(我的壓歲錢買的是宋詞、元曲等書)
字典上面畫滿了紅線,差點嚇瘋美婷,
(我想媽媽可能以為我被哪個古代文人的魂附身了吧)
我甚至路走偏了還開始背起字典來!
光是看這個動詞,我會用瞋啊,睖瞪啊,凝視啊,
諸如此類第一眼念都念不出來的字詞替代,
如果大家不認識這個字我就會有無上的驕傲感,
(一整天我都會以一個八方齋走路)
現在回想起來,我當時根本就是個走火入魔了吧。
但是多虧了這個步驟,我學會了奇怪的古文,喜歡的科目變成了國文。
因為國文讓我輕而易舉得到成就感。
越長越大,五年級時,跟著大我至少五歲的堂姊們接觸起言情小說,
言情小說不外乎就是『愛情』,
老實說我對情啊愛呀完全不熟,甚至可以說得上無感,
但是這些小說卻是我開始想要當『作家』的啟蒙恩師。
你們一定想問我為什麼吧?
因為,這些言情小說後面都會張貼著『徵文啟示(?)』。
出版社尋求作家,告訴你要寫九萬個字,就可以出一本書。
我發現這個世界上有個職業,叫做『作家』。
你寫故事,然後就會有人幫你將你的靈感你的想法變成一本書!!
我自覺胸中無墨,不足以被琦君或是曼娟老師的出版社皇冠青睞,
但是如果寫言小我應該還可以掌控(哪來的自信)。
言情小說用的詞彙不艱深,情節也很簡單,就是生活會發生的大小事,
所以我對出一本書這件事情莫名有了執念!

六年級時,我每天晚上都會在家裡寫文章,
一寫就是好幾萬個字!
(當時沒有電腦只有六百字的稿紙,修改超不方便的!
重寫是家常便飯,現在回想起來我都覺得我好有毅力啊)
上了國中,我從沒荒廢寫作,
只要上數學課跟理化課,我就會瘋狂寫小說,
下筆如有神,一寫就會像乩童被附身一樣一發不可收拾,
(燈愣,這就是我數學開始崩壞的開端)
靠著某路神明附身的神力,我完成了好幾部現在看起來都會臉紅的小說。
(是說現在家中神明廳後面的倉庫,還堆著裝滿那些被我遺棄的故事的紙箱…)
然後,我開始創作『故事』。
中間還穿插了我一度想變成漫畫家的蛻變過程,
因為我實在太喜歡畫畫了。
(喜歡到自己掏錢出了一本漫畫書!現在不小心翻到我都想要立馬把它們焚毀)
…先按下不表,雖然我喜歡畫漫畫,但是我主軸還是建立在創作故事上,
總之一路執著於寫作,來到了大學。
很可惜。
我沒有變成我想像中的作家,靠著寫作賺外快,結束我的就學貸款。
我甚至還中斷了寫作。
(沒辦法,當時下課後還有兩份打工,除非我有影分身不然我根本無法兼顧)
但是因為就讀了資訊傳播學系,我接觸了網路,
認識了『部落格』這個新平台。
感謝老天!
因為有了部落格,我有管道書寫,寫作魂又重新加溫,
2005年,我在『部落格』書寫日記,
關於我的生活,我喜歡的人事物,我的困惑我的感動。
偶爾覷得空閒就寫寫小說,
一路書寫,就寫了3年。
(媽哩時間怎麼過得這麼快)
因為文采(?),我幸運擄獲了一個男孩的芳心。
我跟男孩有過非常美麗值得一生回味的戀愛,
感動匯流成一股力量,推著我記錄我跟男孩的生活,
因為他,生活就像故事一樣美麗而夢幻,happily ever after。
部落格寫滿我跟男孩的點點滴滴,一路來到了2008。
我發現,我跟男孩的日記,
莫名其妙有許多不認識的人關注著。
『包啾,你就像是作家,有人在看你的文章欸!
那我們一起當美食獵人,寫生活,食記,你還可以畫漫畫!』
還記得男孩像個孩子一樣的提議,笑得好燦爛,讓我迷眩。
我好喜歡好喜歡那個男孩,如同我好喜歡好喜歡創作。
男孩給我一個夢。一個目標。
紀錄生活的小美好,部落格變成了蒐集幸福的糖罐子,
透過文字,圖像,我接觸到許多如此陌生卻又如此相近的人們。
我好幸福,所以我希望大家也能感染我的快樂,
不管多累,多想睡覺,下了班的我就像裝了金頂電池一樣不忘創作。
(現在回想起來,我根本就是個鋼鐵般的少女)
每天都想跟大家分享我的喜怒哀樂,
跟大家分享我糗翻的回憶,舞獅團,小學的情書,
跟大家闡述我美好的戀情,吃過的美味,愛用的小物,
從2009年1月,我的部落格開始天天有好幾萬人湧進,

(男孩甚至還動了想要把人次變成一塊錢的邪惡念頭)
好幾度我以為我的無名計數器壞掉了。
(感謝yahoo!發現了我!他就是我成功的推手)
於是有了第三步驟,我開始變成了『故事』。
有了新身份,『部落客』。
嘿,我是盧小桃,歡迎光臨盧小桃的繪圖日誌。
嶄新的網誌樣式鮮明的宣告著。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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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部落客與作家的二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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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部落客與作家的二三事,第一集──開始。
http://www.wretch.cc/blog/peachnote/14087782
●關於部落客與作家的二三事,第二集──懂得。
http://www.wretch.cc/blog/peachnote/14087784
●關於部落客與作家的二三事,第三集──轉變。
http://www.wretch.cc/blog/peachnote/14087785
●關於部落客與作家的二三事,第四集──幸福。
http://www.wretch.cc/blog/peachnote/14087786

不知道是不是我太久沒有寫部落格了,
本來小短篇一寫就變成了大長篇啊!
媽哩,我現在隨便寫篇文章都破兩萬字,
誰要看啊!!
不過換個念頭想想,我可以切成十集在天橋底下說書,
一口氣就囤了好幾天份的稿子,
說起來很划算嘿。
所以不要擔心斷頭,因為文章我已經寫好了。
(只差插圖而以這樣)
明天會發廣告文,所以星期五才會繼續上刊嘿!
這篇文章,就是要說說部落客跟作家這個職業。
我決定將如何愛上寫作開始書寫部落格,
變成一個部落客之後遇到的起承轉合,
最後轉變成作家的心情攤在陽光下跟你們分享。
所以最後一集,我決定要回答大家的『十萬個為什麼』!!
你們有什麼關於部落客、作家,或是我的問題,就在這篇直接問吧。
就一併在這裡把部落客跟作家的底牌掀了吧!!
你們想知道的,通通會在這個系列!
最後一集我會一一告訴你們。(大笑)
(如果真的太棘手我也是會盡我可能的回答的)
說歸說還是不忘打書!

我的二兒子,一千零一夜,長灘,
現在熱烈預購中!!
http://www.books.com.tw/exep/prod/booksfile.php?item=0010571101
連續四天都有上博客來銷售及時榜,
如果連續七天都有上,我想二刷就在不遠處了。
總編說二刷一定要玩個大的來酬謝神(就是你們啊),
所以我的書如果二刷,我決定要全台灣每個縣市都要巡迴演出!!
二刷時,我會突然出現在每個縣市,跟每個小太陽一起拍照!
(當天我就是你的伴遊了)
呼,好緊張好緊張啊。
感謝大家的厚愛知我們第二集再見吧。(揮手)







4 Comments
ㄤ咕
耶~~加油
版主回覆:(12/26/2012 12:59:23 PM)
好歐!會的。:)
匿名訪客
me 遲遲
版主回覆:(12/27/2012 05:45:34 AM)
孩子我把桌布發在你有登入的留言歐!:P
Paopao
Check check!!
版主回覆:(12/26/2012 12:57:18 PM)
好的寄到你信箱嘿!
sunny
Hi!!!!!!!!!!!!
版主回覆:(12/26/2012 01:03:14 PM)
桌布寄到信箱中!:P